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生命延续,让爱传承!这项善举,请您了解一下……
“人过世后,只剩下一把骨灰,如果能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该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呀!”5月18日晚,宁德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队成立,获评“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志愿者彭献香被一致推选为队长后,感慨地说。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全国累计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315万人,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3.3万余例,捐献器官9.9万余个,成功挽救了近10万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近年来,宁德也涌现出不少捐献遗体器官的感人事例。2016年11月23日下午,被孩子们亲切地唤作“阿爸”的公益人士王华秋老师,在为蕉城五小的孩子们宣讲红色故事后,因突发心脏病,不幸离世。根据他生前的遗嘱,他的遗体于2019年捐赠闽东卫生学校,供医学研究;
2021年10月15日,福鼎龙安一家新能源工厂的安保人员叶有平,因救火引发脑溢血不幸去世,当年10月26日,根据亲属的意愿,叶有平的心脏、肝脏、双肾、角膜进行了捐献,最终,河南郑州的一位幸运者成功匹配到叶有平的心脏,双肾则“奔赴”上海,肝脏移植给了福州的患者。
“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有些人选择用特殊的方式将生命延续,那就是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器官(遗体、角膜)捐献是泽及他人、延续生命、造福社会的大爱善举,更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生动体现。”据彭献香介绍,10多年里,她在宁德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见证了多起遗体和器官捐献的交接、参与慰问了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完成了多个志愿者的报名登记、接听并接待了多位社会人士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的咨询。捐献者朴素的想法就是能给有需要的人一次重生的机会,为医疗事业做最后一次贡献。每一次的经历,都让她接受了一次大爱的洗礼。
“一项既能完成捐献者遗愿,又能挽救他人生命的伟大公益项目,我怎能不参与呢?”彭献香表示,宁德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队成员主要由市、区医务工作者、高校老师、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退休职工等群体组成,主要是日常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缅怀纪念、人员培训等志愿服务工作,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咨询,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献事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她将带领队伍在“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指导下,践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的红十字宗旨,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让捐献者的生命得以延续,让爱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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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赠小知识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人。
组织捐赠
是指将身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人。
器官捐赠
就是将身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人或者医学院校。这些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器官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虽然丧失了部分大脑功能而暂时失去意识,但是不能捐赠器官。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林珺 潘峻松 通讯员 胡苏阳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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