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准了!我市15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
日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名单。
具体为: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3.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6.福建坤和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7.福建永桓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8.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9.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中心支公司
1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1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1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13.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支公司
14.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15.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工资保证金是指: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按照今年发布的《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存储。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向工程所在地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保证保险。
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的要求:
经办工资保证金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存储、查询、支取、销户及开立保函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工程所在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经办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履约)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经办工程担保公司)依法办理开立工资保证金保函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以工程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不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在工程所在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近3年内无行业信用不良记录,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经办工资保证金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经办保险公司)依法办理开立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等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条款经过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在工程所在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近3年内无行业信用不良记录,服务水平优良,并承诺按照监管要求提供工资保证金业务服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有效期至2024年4月29日为止。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