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7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待遇调整啦!
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普门统筹,不再执行限额支付。
调整后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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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中起付线、封顶线口径为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参保女职工确认妊娠后按原渠道、
流程办理产前登记手续,
即可在全国联网的医保定点医院
即时刷卡结算生育门诊费用。
具体操作如下
产前登记手续:
通过“宁德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栏目,选择“服务”中的“产前登记”事项
或登录“闽政通”App,选择“医保服务”中的“产前登记”事项
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也可以自行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表、诊断证明书、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办理。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向当地医保经办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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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医疗保障
编辑:卓金芳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