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10时开抢!第二期文旅消费券来啦!
“乐游山海•约惠宁德”促消费活动
福利再次升级啦!
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
第二期文旅消费券将于
7月1日上午10时开抢
据了解,7月共计发放130万文旅消费券,活动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0日。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期文旅消费券可抵扣的商家范围、使用场景和品类在不断增加,除第一期原有的旅行社、景区、文创商品、住宿外,新增了书店、电影院、KTV等文旅企业,优惠额度不断提档升级。
具体包括
文旅通用券
满10.01立减10元,
所有参加活动的商户均可使用。
旅行社专项券
“满200立减100元”、“满100立减50元”两个类别。
游客报名参加旅行团,在云闪付APP上选择宁德旅游路线,领券并线上付款。
景区优惠券
“1元景区门票券”、“满100元立减50元”、“满50元立减30元”三个类别。
其中1元景区门票券仅限“太姥山、白水洋、鸳鸯溪、白云山、鲤鱼溪、九龙漈”等4A、5A景区。
文旅商品优惠券
“满100元立减50元”、“满50元立减25元”两种类别。可用于电影院、书店、KTV、文创商店等文旅场所,包括电影院、KTV内部的餐饮等二次消费。
住宿优惠券
“满200元立减100元”、“满500元随机立减,最高可免单”两种类别。
文旅消费券如何领取?
登录云闪付APP,访问“乐游山海·约惠宁德”促消费活动页面,查看并领取文旅消费券。
领券成功后,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云闪付扫一扫功能到符合条件的商家支付立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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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市文旅局
领取和使用规则如何?
■ 每月发放一期消费券,同一用户每类消费券各档次均可领取1次,下期活动才能再次申领。
■ 同一类型不同满减额度的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将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消费券。如,一人同时领取“满100元减50元”、“满50元减30元”景区优惠券,若门票超过100元,则优先使用“满100元减30元”,下次消费再使用“满50元减15元”。
■ 消费券可在商家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 文旅通用券、旅行社专享券、住宿“满500元随机立减,最高可免单”优惠券、景区“一元门票”券必须领取后才能享受,其他优惠活动可到店立减。
■ 用户需在当期活动时间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
■ 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吴宁宁
编辑:陈娥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