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我市五部门联合下文……
日前,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我市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持续强化跟踪摸底和动态监测,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全市脱贫人口(含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总体稳定,务工人数、吸纳脱贫人口务工人数不低于上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具体见附件。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要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着力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持续扩大就业容量,鼓励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同时,支持稳岗就业。健全摸底排查机制,完善就业帮扶台账,建立重点帮扶人员清单,实施动态跟踪、精准帮扶。对有就业意愿未实现就业的,提供“131”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并建立帮扶台账。对已经就业的,加强用工指导,鼓励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继续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岗位,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实施托底安置。
还将面向脱贫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动“S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开展。 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对接,丰富拓展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各地要进一步提升中西部劳务合作维度,深化已建立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对接交流长效机制,明确岗位需求清单,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年度目标任务,促进两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此外,持续深化闽宁劳务协作。确保“十四五”时期政策延续性。积极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共同推进脱贫劳动力在宁稳岗就业工作,进一步做实宁夏籍脱贫人口来宁就业实名台账,严格按不同阶段的政策施行,及时落实跨省就业补助。
在强化政策落实方面,将实施“雨露计划+”,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同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及省级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支持,尽量提高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在农村生产生活、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基础设施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和引导县级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确定适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帮助脱贫群众稳就业,促增收。
梳理打包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按规定做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等政策落实。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动线上办、简便办、提速办,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典型宣传,切实做好稳岗稳就业工作。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记者 张文奎
编辑: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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