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
7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待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耐心答疑解惑,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组织业务人员核实调待人员数据和名单、加班加点做好增资测算、认真审核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保障资金到位,与发放银行做好业务环节沟通协作,确保调整增加养老金按时、足额、准时发放到位。
此次,全市共为 80806 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补发1至7月养老金 6388.5万元,月人均增加114.31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 2529.75 元。补发金额已于7月27日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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