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本报讯 2021年12月6日至2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2年4月25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督察报告,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宁德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方案》明确,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整改方案》梳理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等4个方面共25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市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督察整改工作直接抓、总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狠抓整改落实。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四是着力标本兼治。以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为抓手,系统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下一步,宁德市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敢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抓好督察整改落实,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宜业宜居先行区、谱写“宁德篇章”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来源:闽东日报
编辑:陈娥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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