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2月7日下午,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副主任刘水金、张雄、钟乃安、徐光忠、刘正宇,秘书长雷树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政府副市长叶其发、市法院代院长陈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以及市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吴群英作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叶其发作关于办理《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法院代院长陈镇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陈霖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作关于提请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任职议案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报告、办法、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宪法宣誓。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办理《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来源:闽东日报记者 苏晶晶 见习记者 陈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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