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祭扫需求
3月30日,记者从2023年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各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集中开放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各地可通过开通祭扫公共交通专线、增设便民服务站点、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设立绿色便捷通道等,为群众提供体贴、温暖、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
清明节期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大祭扫服务保障力度,拓展服务渠道,创新便民举措,提供网络祭扫、远程告别等替代性服务,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广播电视等渠道,提前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同时,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擦碑拭尘、培土绿化、敬献鲜花等公益性代祭服务。并通过闽政通“清明云上祭”专题便民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祭拜、预约祭扫服务。
市民政局呼吁各地要突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海葬、树葬、花葬、“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公益生态葬活动,进一步推广集体共祭、“代客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易发期,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杜绝因清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殡仪服务机构要设置统一焚烧点,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颖珍
编辑:林翠慧
审核:刘宁芬 周邦在
责任编辑:林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