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最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来啦!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积极性和便利性,打通以旧换新难点、堵点,我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
一、明确补贴对象。消费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即可享受补贴。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既可采用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也可采信消费者承诺信息,将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注册(或登记注册在他人名下)、但能提供持有证明(身份证、原始销售发票或承诺函等)的消费者纳入补贴对象。
二、申报流程。补贴申报者下载银联云闪付APP (小程序)进入“以旧换新应用—宁德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认证本人的身份、银行卡和新旧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旧车的行驶证、车架号,新车的发票、行驶证,以及相关承诺书或遗失声明等证明材料。
三、审核流程。根据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地,由属地商务部门按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顺序尽快进行审核。
四、旧车提交审核的材料。1、旧车上传材料。采信消费者承诺信息,对未在交管部门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到活动参与商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提交并在申报平台上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诚信承诺书》以及与旧车的人车合影,阐明真实拥有该旧车的所有权且来历合法;填报旧车的车号牌、上传旧车《非机动车行驶证》(对丢失旧车的车号牌或《非机动车行驶证》,已在旧车收购发票标注的可在系统上不提报“遗失声明”);上传旧车回购发票(发票须备注车主姓名、旧车车号牌或车架号、品牌型号、收回电池组还须备注为旧锂离子或铅酸蓄电池)2、旧车审查事项。新车销售企业和旧车回收企业须按要求登记造册并由双方加盖企业章,销售企业暂收储的旧车须交由回收企业,实现“回收—购新”数据闭环可追溯。
来源:宁德商务
编辑:陈姜燕
审核:林宇煌 林珺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