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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提出市场化改革与安全治理建议

2025-03-04 18:03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

作为锂电新能源产业领军人物,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十分关注锂电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他提出了《关于抓住本质推进电池与电网双向融合互动(B2G)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重卡电动化进程的提案》《关于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保持我国新能源电池产业竞争优势的提案》《关于加强工业固废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

2023年,他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开展我国动力电池护照及配套政策研究加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等。

今年全国两会,曾毓群又提出怎样的建议?记者进行了走访。

“十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73.8GW,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已经超过抽水蓄能装机规模。与此同时,储能允许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持续改革,现货市场试点省份陆续转入正式运行,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电价写入政策,但是与抽水蓄能的支持政策相比,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价值、实现储能高水平运用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

“今年年初,国家明确提出新能源发电全面市场化,且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的前置条件,行业普遍预期政策导向是新型储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政策落地,建议进一步完善储能的市场参与和保障机制,提升新型储能的市场化运用水平,加快推动储能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曾毓群表示,国内新型储能面临调用少、利用率低、回报周期长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他提出建议,提升新型储能市场化运用水平,亟须国家进一步完善储能的市场参与机制和保障机制。

一方面,要完善新型储能市场参与机制,主要包括电价机制、成本疏导机制和容量补偿机制。拉大峰谷价差,为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创造合理的盈利空间;丰富适合新型储能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向电力用户侧分摊,让储能成本得以合理疏导;完善容量补偿机制,加快出台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核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另一方面,要建立新型储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国家应尽快建立新型储能安全保障机制。建议借鉴电力行业定期检修机制,建立适用新型储能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参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形成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具体检测方案,明确储能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检测条件、方法和周期等。定检机制将及时剔除“带病”储能,确保储能电站在全生命周期内安全可靠,为储能产业实现高水平运用、转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蓝青 梁辉约

责任编辑:陈娥

(原标题: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提出市场化改革与安全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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