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市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办法迎来更新
3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决定对《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安排办法》)进行调整。
将《安排办法》第一点“完善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多渠道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安置问题,可对口调动的加快办理、符合条件的直接考核入编企事业单位。”修改为“完善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多渠道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安置问题:
(一)办理对口对等调动。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技能面试方式入编事业单位。
(三)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入编国有企业。”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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