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有新规
本月,市工信局印发了《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四章18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动态管理、附则。
据了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信局认定,具有较强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是指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内设部门或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工业设计企业是指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单位。
具体如何认定?
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情况: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上一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R&D支出比重达20%以上”“截至申报日期,设计团队人员达5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50%”“近三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及版权年均3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15项以上”作为申报达标项指标。
工业设计企业:“截至申报日期,设计团队人员达1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50%”“成立以来累计获得5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获得2项地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奖项(含国际设计大赛)”“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总营业收入应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作为申报达标项指标。
申报需满足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达标项,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的能力;工业设计企业需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和提供工业设计服务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企业需稳定运营3年(截至申报日期)。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2年认定一次。因《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原因被撤销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认定。因第十二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原推荐单位报送市工信局。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陈娥
审核:蓝青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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