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告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气温逐渐回升,且农事、林事、祭祀及踏青等野外用火活动频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逐渐走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2025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12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
二、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50米内为禁火范围,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严防严守,查禁火源上山。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5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编辑:吴宁宁
审核:邱祖辉 梁辉约
责任编辑:吴宁宁
(原标题: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