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司机撞伤车主 “e代驾”一同被告
宁德网
北京晚报消息 耿先生因晚上喝酒,通过“e代驾”平台找代驾回家,却不料被代驾司机驾车撞伤,昨天下午,耿先生在海淀法院当庭要求代驾司机和“e代驾”平台经营方赔偿。
耿先生称,去年11月6日晚9时左右,他联系e代驾预约服务。该公司派驾驶员毕先生代驾。“车行驶到海淀区阜成路法慧寺桥下,我下车后不慎被代驾司机驾车剐蹭右足。交警认定毕先生就本次事件负全部责任。”
代驾司机毕先生认为,耿先生不该起诉他。“应由e代驾公司承担责任。当时警察的意见就是车给人看病,车指的就是车所有人,和我无关。”
而经营“e代驾”的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说,他们和司机没有合同关系。“车主与司机都是我方的平台用户,均需遵守平台规则。规则条款提示了解决纠纷流程等,证明我们不对原告承担任何责任。”鉴于原告申请伤情鉴定,法官宣布休庭,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