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我省将全面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日前,省住建厅、省环保厅联合转发了住建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明确12月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应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据悉,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时间表为,2015年12月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应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基本无垃圾和违法排污口,其中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消除。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