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提高少数民族中学学生助学金
高中生每生每年增至1600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记者1月7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将提高少数民族中学生助学金标准,初中生每生每年从600元增至1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从1000元增至1600元。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逐步扩大民族地区学生入读中职学校比例,全面实行中职免费教育。
按照要求,学生资助政策向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继续执行少数民族中学及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将少数民族中学生助学金标准初中生每生每年从600元增加至1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从1000元增加至1600元。
《意见》指出,鼓励民族乡所在的县(市)中职学校开设民族班;实施少数民族中职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吸引力;支持职业教育传承民族工艺和文化,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民族文化传承相关专业,将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着力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同时,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向民族地区倾斜。
据悉,今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课程改革、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