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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社区商业配套面积不低于10%

福建省新规推进内贸流通 连锁便利店可经营快餐、缴费等服务

2016-01-12 08:41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后,市民购物将更便利。在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提出,将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

新建社区商综面积不低于10%

为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体系,方案提出,将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自身投资新建或以参股、回购等方式建设改造具有公益性功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并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

同时,完善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同时,我省也将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以肉品、禽蛋、果蔬、中药材和酒类等产品以及经营以上产品相关的批发市场、物流、超市、连锁专卖店、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视频监控、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等企业的销售流通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鼓励便利店附加便民服务

为了方便市民购物,今后还将引入“互联网+”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具体措施中包括,推进零售业改革发展。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中小实体店,特别是连锁便利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

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推动一批具有本省特色、现有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能有效拉动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展改造提升,对其O2O改造、统一结算平台等重大改造项目投入予以支持。

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支持开展电商业务,开展网上代购代销和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依托村级信息服务站探索“放心农资进农家”模式。

推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大力推动旅游、住宿、餐饮、健康、教育培训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提供个性化、便利化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线下实体的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费服务。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流通 社区 鼓励 改造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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