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意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所有建设项目应建“无欠薪项目部”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全省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在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方面,意见提出,将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着力提高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源头预防和治理企业拖欠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在全省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