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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实施城市内涝防治3年行动计划

中小雨不积水 大暴雨不内涝

2016-04-11 08:41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5月底前,完成城市内涝隐患点的全面排查;年底前,完成福安市富春溪湿地公园三期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西陂塘排涝泵站工程建设……日前,省政府印发《实施城市内涝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其中也对宁德市的任务进程列出了“时间表”。

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提出“外洪不入城、河水不顶托”的城市内涝防治原则,将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内涝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其中2016年,市、县(区)全面开展易涝隐患点整治、排水管渠和河道清淤疏浚,基本消除易涝隐患点。

加强防洪排涝、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是行动计划中的一大任务。具体工作包括,加快大型排涝工程建设,最大程度防止山洪入城,降低内涝风险。2018年底前,全省新增强排能力达到800立方米/秒以上,各市、县(区)要尽快落实项目,明确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其中提出,2018年底前,宁德市西陂塘排涝泵站工程要完成建设。

同时,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统。老城区要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新建城区要按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渠,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易涝区域路面要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加速路面排水。2016~2018年,全省每年新建改建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城区每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应不少于50公里,其他设市城市新建改造排水管道不少于20公里,县城应不少于10公里。

提高雨洪调蓄能力。严禁城市规划建设中侵占河湖水系和对河道岸线裁弯取直,对于已经侵占的河湖水系,要遵循河道自然形态,结合城市建设和老城区改造逐步恢复。具备条件的城市上游水库要加固扩容,提高城市上游汇水区域降雨存储量和调蓄削峰能力。其中提出,年底前,福安市富春溪湿地公园三期项目要完成建设。

除此之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加强源头径流控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植草场、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提高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要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全面完成排水管沟清疏,加大设施保护和损毁处罚力度;要完善排水防涝应急体系,在2016年汛期来临前,组织制定或完善涉及气象、水利、住建、市政排水、河道、园林、环卫、交通、交警、教育、电力、通讯、供水、供气等多部门的城市内涝防治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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