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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版”招考改革方案出炉

高考不分文理 外语1年考两次 2021年起高考由“3+1”改为“3+3”模式

2016-05-25 08:26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福建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全面启动。5月24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受市民关注的我省高考改革将在2018年启动。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关键词:高考综合改革

不分文理科 实施“3+3”方案

据了解,目前,我省高考采用“3+1”模式,即语、数、外三门加文综或理综的考试成绩录取。2021年起,我省将实行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在高考加分方面,2015年起,我省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以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18年起,将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关键词:高校招生录取

按专业“一档多投”

在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方面,我省将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本科院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

我省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我省将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关键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据了解,改革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取文科学生考理、化、生、信息技术4门,理科学生考史、地、政、信息技术4门。2017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开始不再分文理科,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14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关键词: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秋开始全面实施

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其最终被高校录取的一大参考。我省将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16年秋季,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中职学校评价注重考察学生公民素养与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学习能力、专业学习成果以及职业创新能力,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等。

据悉,2017年8月底前,省教育厅将制定出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秋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关键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据了解,我省将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20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202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此外,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3门科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参加所学专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

关键词: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增加农村孩子上重点本科人数

据了解,改革后,我省将增加农村、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学生上重点本科高校人数。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单独招生计划,拓宽农村、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实施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确保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本一批录取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义务教育方面,我省将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按常住人口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初中学校通过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方式,组织入学。

2017年起,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省一级达标高中或县(市、区)一中等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少于50%。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组织入学。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后的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考试 科目 招生 学业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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