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意见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旅游食品安全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出门旅游,不仅要玩得开心,还要吃得放心。为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日前,省食药监局、省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要争取把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意见提出,将把旅游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把好旅游食品经营的进货、储存、销(制)售和退市关口,严禁采购和使用毒蘑菇、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严厉查处旅游食品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把实施“明厨亮灶”作为规范旅游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饮食安全、促进旅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积极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优化餐饮服务场所布局,通过透视厨房、直播厨房、网络厨房等多种方式,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做到食品加工制作重点区域可视、关键环节可知、风险点位可控。
强化旅游食品监督抽检与信息公示,把旅游景区(点)食品经营单位和地方传统特色食品作为重点纳入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会同景区(点)主管部门、旅游部门等在景区(点)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等明显位置和食品经营场所依法及时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和“黑名单”等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除了加强旅游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外,今后还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对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品店、农家乐等旅游消费重点区域,节假日、节庆和重大活动等旅游高峰重点时段,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和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尤其对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单位,将认真开展问题回访,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区域性突出问题,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挂牌督办,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坚决杜绝区域性和具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进一步提升旅游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意见还提出,将积极寻求当地政府支持,争取把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将探索建立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培育机制,鼓励和指导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的食品经营者改造升级,为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