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

福建省列出责任清单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等问题

“快处先赔”投诉在7日内办结

2016-08-10 08:43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和小费……今后,市民若在旅途中遇到这些“揪心事”,投诉维权将更有速度。在省政府办日前印发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中提出,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投诉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

为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问题,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方案针对25种不同类型的问题,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清单。

其中包括,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和导游人员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导游,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和小费,组织游客参加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旅游网站内容的日常监管;指导旅游部门做好网络旅游文化的阵地规划、实施和宣传工作;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旅游客运经营者投诉案件的查处;对旅游客运经营者、非法挂靠承包等违反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监管和投诉处理;对本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整治道路旅游运输市场秩序,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超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的经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欺客甩客、旅游车司机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的行为;加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大力整治出租车拒载、甩客、故意绕道、擅自涨价、不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等行为。

方案提出,将实施旅游服务承诺。本月底前,全省依托“12315”建立旅游统一投诉受理平台,与全国旅游投诉热线以及其他旅游投诉热线联通,负责旅游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收集和分办转办等。投诉承办单位接到旅游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启动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投诉(简称“快处先赔”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对于未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快处先赔”投诉,承办部门通过“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赔基金实行先行赔付。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旅游 投诉 小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