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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

在岗和期满后都可享政策支持

2016-08-16 08:27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省里将每年统一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日前,省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明确了相关事项。

据悉,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当年度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年龄不超过25周岁。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在服务岗位开发上,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中基层就业保障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并逐步向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新农村建设等服务岗位拓展。在人员培养使用上,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

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岗和期满后都可享受政策支持。其中,在岗待遇包括,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7年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多项政策待遇。其中包括,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等。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毕业生 高校 期满 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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