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幕 化解地产库存成重点任务
鼓励地产商出租库存商品房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今后,市民购房或可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在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中,将化解房地产库存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其中提出,将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按照“一市(县)一策”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城分县施策。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优惠政策
在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提出,将按照“一市(县)一策”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城分县施策。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不再出台新的购买住房鼓励政策;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将在落实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将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进城农民购房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鼓励各市、县(区)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户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建立健全农民工进城的财政及土地配套制度。结合造福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对搬迁户、危改户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
鼓励地产商将库存商品房改售为租
方案还提出,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改售为租,鼓励个人及各类机构投资者设立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加大对房屋租赁专业化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开展房屋租赁收益权质押业务。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租房形式出租。
同时,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持有居住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转变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加大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的衔接,引导棚改住户和被征迁、被保障家庭购买或租住商品房。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