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5个
高职专业连续3年不招生将撤销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今后,我省高职院校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要予以撤销,高校每年新设的高职专业不能超过5个。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细则》,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重点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收缩、撤销落后产业相关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以每3年为一个规划期,实行备案制。
高职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但新设国控专业须依法经过审批。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高校应根据经备案的高职专业建设规划,制订年度专业调整计划,合理控制高职专业点总量,原则上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过5个。
按照要求,高校设置高职专业须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专业建设基础等;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等。
按照规定,高校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