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整顿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重要依据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重点查办,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
据了解,近三年,我省重点督查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447件,共清退违规收费275510元,有290人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
通知中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将“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作为师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广大教师践行师德、廉洁从教的自觉性。要通过新教师入职宣誓、师德宣讲会、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实行谈话制度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依法从教意识,自觉远离有偿家教,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要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按照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办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严格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片面做法,把教育教学工作回归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轨道上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