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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省教师信息技术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启动

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

2017-01-24 09:25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你的老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了吗?有哪些优秀应用成果值得推广?记者1月23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全省将开展第一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据了解,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参加评选。本批参加评选的县(市、区)必须是已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且已颁发结业证书的县(市、区),其余的县(市、区)安排在后续批次评选。

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评选项目包括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应用成果。参评项目须是在提升工程培训中产生的优秀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县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控制在本地区参训且结业教师总数的3%以内,并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市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县级(含市属校、省属校)推荐的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设区市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省属校参加福州市统一评选推荐,市属校和省属校均按本校参训且结业的教师总数的3%以内申报。省级优秀应用成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设区市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省级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

此外,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实验校可另外单独向省工程办报送优秀应用成果(示范校2件,实验校1件)。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共16所,宁德市1所学校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共45所,宁德市1所为福鼎第一中学。

据悉,参加评选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他各级各类评选评比活动。联合申报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县(市、区)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应于3月底前完成。设区市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应于5月1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应用 成果 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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