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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2017-04-24 08:56 来源:宁德网 叶陈芬

宁德网消息(记者 叶陈芬)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高校专项计划5月2日至3日现场申报

《通知》要求,4月底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2日至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当地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通知》,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乡的农村地区。其中,宁德市实施区域为蕉城区(含金涵畲族乡)、福安市(含坂中畲族乡、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福鼎市(含硖门畲族乡、佳阳畲族乡)、寿宁县、霞浦县(含水门畲族乡、盐田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柘荣县、屏南县、古田县、周宁县。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本人符合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另外,符合上述户籍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也允许其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5月10日起报名

根据《通知》,福建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5月10日开始,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12日,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持申报所需材料到当地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据了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本科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文史、理工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规模。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本人符合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本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德市包括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本人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此外,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如:户口本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7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畲族乡 招生 考生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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