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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出炉 4类考生文考总分可加10分

2017-04-25 10:34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政策》,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分四档,分别是:加10分、加5分、加3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共有17类考生可获高考照顾政策。即日起至5月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今年的照顾政策,享受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考生,主要为宁德市、罗源县等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文考总分加5分的考生包括五类,第一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余四类均要求是应届考生,且在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根据照顾政策,报考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分为总分加5分和加3分两档。其中,文考总分可加5分的主要为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考总分可加3分的考生为: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者。

此外,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等5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劢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今年也可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我省高招录取照顾政策的申报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执行。照顾政策的全部内容,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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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文考 录取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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