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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各地各校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 确保贫困生资助精准度提高

2017-06-20 09:42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费提供作业本等各项资助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各项业务工作操作流程,加强对各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工作水平。

据了解,我省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包括各地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学生(含在民办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同时,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在民办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免费提供作业本。

按照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全省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费提供作业本等学生资助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各市、县(区)要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归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并相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预算工作所需办公经费,加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精细化管理,确保精准资助义务教育学生,提升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成效。

各地各校要认真整理本单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以来的所有相关工作材料,组织好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及时将资助档案按时保质保量地归档到位,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省档案局已明确学生资助档案纳入民生档案管理,将不定时开展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质量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各地要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纳入检查内容,督促各校做好资助档案归整管理工作。

此外,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学生资助巡查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各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排查问题,规避资金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刘宁芬

关键词

义务教育 资助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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