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制定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
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2类人群可享多层次医疗保障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7月1日起,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上,福建省又有“新招”。省政府近日印发《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提出2017~2020年,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据悉,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执行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障对象有2类,包括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补助方案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根据城乡居民医保“以县为主、就近就医”的原则,结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实际情况以及医改有关分级诊疗的合理就医要求,设置“第一道”补助。《方案》提出,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采取双上限控制进行补助,按照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超过7%、11%、14%、15%的比例叠加报销,叠加后报销比例上限为50%、70%、90%、95%。
结合福建省实际,救治病种由9种增加到13种,对保障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13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集中救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保障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