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实施意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 这7类人群以后收入将提高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老百姓的“钱袋子”有望越来越鼓!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提前实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意见提出,将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其中,技能人才激励计划方面,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在关键岗位实行特岗特薪,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机制。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完善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
科研人员激励计划方面,意见提出,将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发挥科研项目资金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引导作用。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在2年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方面,意见提出,将加大税收金融扶持力度。落实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税收减免规定,做到应减尽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计期限、利率合理的信贷产品,不得在发放贷款时通过设置附加条件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培育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在挂牌当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方面,意见提出,将科学设置长期激励模式。进一步推动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长期激励机制,对部分薪酬实行延期支付。稳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与经营业绩合理挂钩。有序推进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方面,意见提出,将完善工资正常调整制度,推进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实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巩固扩充多元福利待遇,推进公务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形成以货币福利为主,实物福利为补充的福利体系,实现阳光透明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