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规范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责任督学每月一次深入督导校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责任督学要确保每月一次深入督导学校,每次一天,随机听一节课,访谈一位老师、学生和家长……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下发通知,促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常态化、推进各地创建“创新县”。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聘任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责任心强、熟悉学校教育工作的责任督学队伍,原则上按照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组织实施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要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核拨专项经费,积极支持责任督学到校开展经常性督导,为责任督学创造必要的办公、学习、交流、研究等工作条件,保障责任督学的工作经费。
责任督学要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及时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责任督学要确保每月一次深入督导学校,每次一天,随机听一节课,走访一个教研组或年级组,开一次座谈会,访谈一位老师、学生和家长,与校长交流一次,撰写一篇督导报告。
据悉,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学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干扰、拒绝责任督学依法实施常规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要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列为对学校的阶段综合评价、评优表彰、干部任免调整、问责主要负责人等的必备审核程序。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