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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出炉

重点用于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7-09-22 16:39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近日,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指省级及以上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补助经费主要内容现阶段包括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费提供作业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

其中,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并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重点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做好给予个人有关补助的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办法规定,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违法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经费 义务教育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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