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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可多所中小学联合选聘

法律顾问对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2017-10-13 11:10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2018年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校实际,采取适当形式配备学校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所属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多所中小学

可联合选聘一位法律顾问

如何选聘法律顾问?通知中表示,各地各校要充分结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形式。高校特别是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可充分发挥校内法学专业人才作用,聘请校内满足条件的教师专职或兼职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以本校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为主、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可结合本校实际,采用灵活方式选择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需求个性化较强、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多的中小学校,可以自主选聘具有资质的执业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本校的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方式可以一所中小学单独选聘,也可以多所中小学联合选聘一位法律顾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采取组建本地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的模式,统一聘请、统一管理,为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对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哪些?通知中明确,学校要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部门或社会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学校与学生或教师的关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学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对学校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学校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利益;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为学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律师

要求执业5年以上

法律顾问应具备哪些资质条件?通知中要求,法律顾问可从执业律师、法学专家及学校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中遴选。法律顾问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教育政策和学校管理。

担任法律顾问的专家,一般应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是在我省连续注册执业5年以上的专职律师,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担任法律顾问的学校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2年。

此外,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各校配备法律顾问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作为检查评价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能力的重要指标,作为创建和评选普法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重要参考。对于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交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法律顾问 学校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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