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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意见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017-11-20 10:23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将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意见提出,到2020年,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农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方面,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省定办学标准,按每1万~1.5万人口设置1所完小、每3万~5万人口设置1所初中的原则,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做好衔接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

在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方面,我省将制订并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统筹,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合理扩大办学容量;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杜绝择校现象,着力消除大班额。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逐步使学校规模和班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避免新的大班额产生。省财政按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消除大班额。

新建学校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

在提升城乡学校建设和管理水平上,意见中也提出了不少措施。其中包括,提高学校标准化水平。对新建学校,各地要按照省定标准设计建设,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对现有学校,要组织全面核查,补齐短板,达到新的建设标准。到2020年,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省级每年认定一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规范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招生等政策。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实施单校划片;已经实施初中多校划片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开展多校划片改革探索,改革方案必须按重大决策程序进行论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2018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50%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并逐年加大电脑摇号招生比例。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大班 学校 招生 义务教育 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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