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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出炉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到2020年中职生就业率达97%以上

2017-11-27 10:31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基本形成紧密对接产业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日前,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通过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强化内涵建设、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初步建成与产业相匹配,上下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等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方面,《规划》提出坚持职业院校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与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探索建设省级职业教育园区,鼓励设区市在工业园区建设分园。加快职业院校联盟建设,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个职业院校联盟,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联盟。实施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重点建设200个左右适应区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服务产业特色本科专业,20个左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光电、创意设计、养老服务等10大类、200个左右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在强化内涵建设方面,《规划》提出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建立从高校毕业生、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的“绿色通道”。到2020年,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提高至50%。同时完善兼职教师聘请政策,吸引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或应用型本科高校任教,兼职教师比例占20%~30%。出台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具体办法,全面落实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两个月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

《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加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吸引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各种公有、民营、外资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合作举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办学机构。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探索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标准、管理和资助办法,逐步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规划》还要求充分发挥师资、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职工学历提升的需求,以在职学习为主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逐步提高职业院校招收企业职工比例。支持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培训项目,采用送教进企、引训入校等多种途径,为行业企业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立足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到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职业继续教育人次达全日制在校生的1.2倍以上。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职业院校 职业 教育 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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