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

福建省下发通知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 严格控制借用山区学校教师

2017-12-13 11:47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从省内山区高校引进人才,不鼓励沿海地区从山区引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严格控制借用山区学校教师……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在人才管理制度方面,通知指出,原则上不允许采用“重新建档”的方式强行引进山区人才,支持各地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园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中小学名优教师建立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区调动,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撤销相关头衔和称号,停发并追回各类奖金和补助经费。

在人才薪酬待遇方面,通知要求,高校要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待遇,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同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山区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和教师待遇,对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四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建立专项奖励制度,奖励所需资金按4:3:3比例由省市县共同承担,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山区教师职业特点、成长规律,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单列分组、单列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同时,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经定向评价取得相应职称的教师聘用至定向使用岗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离开相应岗位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此外,我省实施师资对口帮扶工程,每年从发达地区选派一批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到山区支教或开展“送培下乡”活动,建立山区引才专项,鼓励沿海地区优秀教师到山区学校任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讲学。

按照要求,我省将建立约束追责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师流动情况监控,对抢挖山区优秀教师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在“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中,对以抢挖形式引进的优秀教师,不纳入相关指标统计,不列入省级名优教师评选对象。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山区 教师 待遇 人才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