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德网
福建日报消息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真情关心困难群众生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组织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身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贫困地区、困难家庭,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好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和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以及受灾地区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多渠道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城市空巢老人等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工作。持续开展以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援助。突出抓好清理欠薪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摸排行动,切实摸清各地欠薪底数,严肃依法依纪处理相关欠薪欠债问题,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战士和退役人员中的困难人员、烈军属等活动。
二、大力加强节日市场供应
做好市场运行监测,根据市场变化需要,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适时采取基地直供直销、增加省外调运、启动价格协商机制,保障肉类、蛋品、蔬菜、水产品、乳制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监管,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销会、购物节、美食节等消费促进活动,扩大节日消费。围绕节日期间消费热点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节日大型聚餐特别是年夜饭供餐点的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力求欢乐节俭文明过节
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文艺工作者积极创新十九大精神宣讲模式和演出模式,努力将理论宣讲和文艺演出融为一体,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在全省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文艺巡演。积极组织基层文化文艺小分队进军营、进乡村、进校园开展演出,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丰富旅游产品,深入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进一步打响“清新福建”品牌。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弘扬节俭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四、扎实做好春运组织协调
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科学制定运输方案,提升春运运力保障,强化铁路、民航、水路、道路、城市公交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扎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油、气、电煤等物资运输,满足节日要求。落实好“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鲜活农产品免费快速通行。提高春运服务品质,持续创新售票服务,努力提供精准信息,确保群众舒心有序出行。针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加强路面养护巡查,保障路网安全畅通。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司乘人员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强化春运安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和消除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流感、H7N9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努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欠薪欠债、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纠纷、投资融资、转业安置、校园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到省聚集、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惩治涉枪涉爆、“黄赌毒黑拐骗”、“两抢一盗”、制假售假、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繁华街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涉恐安全隐患,严防暴恐案事件。
七、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持续紧盯元旦、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或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消费卡等节礼,不准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乱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协会和学会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借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借机敛财、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准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公开通报曝光的数量和频率,最大程度压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空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八、认真落实值班应急制度
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名在本地值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省,必须按规定事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细化应急预案,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所有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在岗在位,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