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出炉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80%以上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才双向任职互聘制度;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福建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和推动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职教集团组成单位不少于10个
据了解,职教集团由职业院校、本科高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组成,组成单位应不少于10个,其中行业企业占比应不低于50%。职教集团成员单位以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每年对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目标考核。
职教集团以每3年为周期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每年发布集团年度发展报告。支持职业院校利用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的收入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与企业合作建设职教集团。
建立职校与企业人才双向互聘制度
职教集团的成立可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意见》中指出,统筹职教集团资源建设和使用,建立健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团内校企联合开发一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案例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推进职教集团校企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校企共同开发反映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企业岗位要求的教材。探索建立集团内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和联合实习实训制度。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80%以上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
在教师互培互聘方面,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才双向任职互聘制度。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集团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加大职业院校聘请集团内企业兼职教师力度。
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
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意见》中提出,要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在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环节。
支持职教集团内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在职教集团探索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实现集团内校校、校企之间人才培养质量互评。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