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评选启动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第二批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启动。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评选项目包括课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应用成果。参评项目须是在提升工程培训中产生的优秀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据了解,此次评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凡未参加第一批评选活动的县(市、区)全部纳入此次评选范围(含未参加第一批成果评选的市属校)。尚未完成培训的县(市、区)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逾期不再安排补训。
根据评选程序,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其中,县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控制在本地区参训且结业教师总数的3%以内,并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市级优秀应用成果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县级(含市属校)推荐的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设区市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市属校按本校参训且结业的教师总数的3%以内申报。
此外,省级优秀应用成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设区市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进行评审,产生省级优秀应用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实验校可单独向省工程办报送优秀应用成果(示范校2件,实验校1件)。已经参加过第一批评选的示范校、实验校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联合申报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