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出台
等级为C的将被约谈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农民工工资各项支付保障制度是否完备?落实情况如何?今后,这些情况将进行年度考核。近日,省政府办印发《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2017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以后年度的考核方案和细则由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由厅际联席会议向各市级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厅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厅际联席会议对该市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市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