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推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骗取公共资源要纳入“黑名单”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多少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在哪,进展情况如何?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申请的条件标准是怎样?……今后,市民关心的这些信息将公开呈现,让您“一目了然”。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底前,福建省将全面推行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扩大公众监督,基本实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深化”。
据了解,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这些领域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也是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贡献。
近日,省政府办发布《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其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参照执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并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
意见明确,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范规定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此外,意见还提出,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黑名单”信息由负责管理的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或法定指定信息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开,同时交互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