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干部任用向基层毕业生倾斜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近日,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全链条的扶持措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主要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全部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进行跟踪培养。
方案提出,将实施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强化基层工作经历政策导向。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上,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省和设区市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考录。省级机关每年面向同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省、设区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重点选拔一批在基层工作10年左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省和设区市机关工作。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统筹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县(市、区)的二级医疗、卫生、计生及农业、林业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可根据队伍建设需要提高至15%。基层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对在农村工作满25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医疗卫计人员、农技人员、国有林场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各系列(专业)职改部门应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要求。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医疗卫生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此外,还将实施能力素质培育计划,每年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实施基层成长环境营造计划,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方面配套支持。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