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9月4日起报名 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记者8月24日从市自考办获悉,福建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4日至9月9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试安排在11月3日进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福建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对考试安排、报考条件等做了规定。报考人员要求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月29日起打印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时间截止到9月12日17时。宁德市考区审核单位为宁德市自考办,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为0593-2915691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3日,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9日~11月3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