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2%
宁德网
福建日报消息 据福建省统计局统计,1—7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94.87亿元,同比增长12.2%,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较快增长。1—7月,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797.02亿元,同比增长15.8%,增幅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城镇市场零售额7197.85亿元,同比增长11.8%,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占主导地位。1—7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7203.84亿元,同比增长12.6%,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89.8%提高到90.1%;餐饮收入794.03亿元,同比增长8.7%,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增速加快。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稳步增长。保值及部分家居类商品较快增长。受油价上调等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增速明显提升。(记者 林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