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

福建省今年起启动新高考改革 高中毕业需修满144个学分

新增1学分课时用于防控近视

2018-09-05 10:05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 (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福建省从 2018 级高中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新增的1学分课时应重点用于综合防控近视。

增加1个学分用于防控近视

《通知》明确,2018级高中学生总体继续适用教育部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使用现行国家课程教材。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其中选修Ⅰ课程包含选修Ⅰ(A)和选修Ⅰ(B)两个部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规定课程,以及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体育与健康由11学分调整为12学分,高中三个学年必须每周至少安排2节,并提供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新增的1学分课时应重点用于综合防控近视,可通过健康知识教育与运动技能教育相结合形式进行。

普通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16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22学分,选修Ⅱ课程不少于 6学分。

6选3选考安排在高三下学期

准备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除须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学科课程模块进行修习。

综合各学科特点及学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不得提前报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在省级确定的考试安排表中选择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下学期。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学分 选修 课程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