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

我省规范明春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教学用书严禁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2018-10-11 10:47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范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有关事项,要求所有版本教材中一律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出现提供额外教学教辅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教辅APP等信息,不得以校本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按照要求,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1年级、3~6年级)、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继续实行循环使用管理。学校根据循环教科书破损情况和学生数变化,按照实际需求补充征订,原则上补征订数不超过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特教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课本费。

省教育厅明确,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订购的管理规定。严禁征订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印发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各市、县(区)均必须使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布的《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通过互联网下载方式,免费提供与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

据悉,省教育厅将加强对教材教辅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目录》以外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选用地方课程教材但不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地方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责任编辑:陈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