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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

获评“5A”校园可增加评选指标 学校有7种情形不可申报

2018-11-23 09:34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今年起,省教育厅将用5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和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实施意见,对取得“5A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将予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金鼓励,并适当增加评优评先等指标。

按照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总体目标,至2022年底,全省95%的学校达到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标准。根据等级确定,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5A级平安校园”,得分80~89.9分的认定为“4A级平安校园”,得分70~79.9分的认定为“3A级平安校园”。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考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谁命名”的原则进行。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按一定比例对所属学校进行考评,等级认定由发文单位负责公布、授牌。考评验收工作从2018年开始,每年组织1次,为期5年。考评验收工作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主要任务包括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等方面。

其中,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要求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学校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涉恶9种重点类型,全面摸排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重点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组织协调、齐抓共管作用,形成线索摸排、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成效与学校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综治安全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达标示范、创优争先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

实施意见规定,出现下列情形的学校,不可申报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已经通过考评授牌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予摘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出现非法结社、非法宗教组织的;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不合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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